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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之行 倍道而进 —— 守正拓新、蓬勃向上的中国社会组织十年发展之路

2022-10-12 09:37:14

来源:本站


        这是一个具有非凡意义的十年,这是一系列具有夺目光彩的成就,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十年间,广大社会组织深深根植于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丰沃土壤,同心同德,笃信笃行,以优异成绩书写了一份不负时代、无愧初心的靓丽答卷。

党建引领 纲举目张

  百尺之干,起于粒种枝苗,成于阳光雨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社会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中央全会多次对社会组织工作作出明确部署。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指出,社会组织已成为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

  十年间,党和国家对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天津、山西等19个省份建立起由党委常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社会组织协调机制,河北、山东等5个省份建立起民政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协调机制。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天津、山西等20多个省份将社会组织工作列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在社会组织本身,党建工作体系也逐步健全完善,初步形成了组织部门、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党建工作体制。各级民政部门在登记、年检、评估工作中紧紧抓住党建工作,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不断提升,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7.1万个,社会组织领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实际工作中力量不断凸显。

四梁八柱 夯基垒台

  这十年间,是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快速发展、日益完善的阶段。2016年,中国首部《慈善法》问世,2020年,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出台。2016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2017年,《企业所得税法》《红十字会法》修订。上述法律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了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在行政法规层面,2017年国务院制定《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宗教场所法人登记等事项。2018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者被合并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并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登记审批制度是社会组织深化改革的重点。十年间,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已基本确立了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双重管理的混合型登记管理制度。

  2013年,取消了社会团体、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和商务部对外国商会的前置审批。2015年取消了全国性社会团体筹备的审批,扎实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到2018年,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先后开展三批试点,2019年全面推开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目标基本实现。至2021年底,推动实现729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69699家地方行业协会商会“应脱尽脱”,社会组织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显著增强。

社会组织 社会支持

  十年来,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其表现为资金支持的力度持续加大。国务院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设立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6.37亿元,支持3658个项目,直接受益者达1283多万人。

  与此同时,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完善。财政、税务、海关、民政等部门先后出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公益股权捐赠、会费免征增值税、捐赠票据使用等支持政策。

  一些行政机关加快转移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行业统计调查、行业评价、技能培训等基础性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如广东探索将职称评定等职能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海南省制定了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事项指导清单。凡此等等,不一而足,推动社会组织日新月异,更上层楼。

四道防线 八面清风

  慈善公益报(李希金)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十年间,社会组织在各种监管制度与机制的引领与护卫下,实现了健康稳定快速的提升。

  2016年,民政部联合发改委等10部门出台《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构建了多维度、立体化的监管框架。随即陆续出台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定(试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政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意见》《民政部直管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构建起了覆盖全国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在政策法规执行方面,十年间,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形成执法监管的“四道防线”,即让事先预防成为常态,行政告诫、责令整改等柔性执法成为大多数,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成为少数,涉嫌犯罪移交司法少之又少。2016年以来,民政部作出行政处罚80件,没收违法所得1800余万元,连续6批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00多个,持续曝光13批共1287个“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先后两次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特别是2021年,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8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半月的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共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5660条,处置非法社会组织3400多家,关停230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新媒体账号,曝光141批次1196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央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获得了社会高度关注和各方认可。

服务大局 服务社会

  参与国家经济建设是社会组织的立身之本。十年来,全国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贴近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经营的优势,在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推进行业立法、规划编制、标准制定、数据统计、评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在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产业转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十年间,仅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便参与制定2499项国家标准和364项国际标准,公布2996项团体标准和2066项行业自律制度,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有效提供公共服务是社会组织的基本义务。十年来,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有效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其中民办学校占全国各类学校总量的35.37%,在校生占全国总量的19.5%;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占全国养老机构总量的44.7%。各类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战的伟大实践中,实施扶贫项目超过9.2万个,引导投入各类资金1245亿元。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累计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金396.27亿元、物资近11亿件。

  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是社会组织的历史使命。十年间,广大社会组织,尤其是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促进居民参与、提供社区服务、丰富社区文化、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努力作为,成效显著,业已成为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载体。据统计,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为困境人群提供专业服务共计100多万人次;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共计60多万人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是社会组织的时代课题。十年间,广大社会组织多方推动国际经济交流,推广中华传统文化,参与全球治理,有效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海外疫情防控,为海外捐款捐物,增进了中外民间交流与友谊。2020年4月,中华慈善总会与蓝天救援队合作组建国际救援队驰援柬埔寨,成为疫情期间首支走出国门的民间组织援助队伍。援柬期间,蓝天救援队的足迹遍及柬埔寨10个省市,行程1400余公里,完成了对医院、学校、市场、车站等50多处公共场所的消杀作业,面积达158万多平方米,直接受益人数54000人,为柬埔寨各地复工复学复市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中柬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写了新的靓丽一笔。

  2020年全球疫情形势最为紧急的时期,浙江省兰溪市心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志愿者胸怀大局,在全力支持国内抗疫的前提下,更将援手伸向世界各国,先后帮助意大利、瑞典、日本、新加坡等19个国家对接和捐赠防疫物资、提供物流渠道、交流抗疫经验,为国家赢得了崇高荣誉。兰溪市心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胡芳也因其突出贡献,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与“心舞”团队成员一道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奋斗过程中分享成果、共享光荣。

  欲行百里路,九十里仅其半数尔;欲建百年功,十年恰是起步时。未来,广大社会组织更将以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之心奋楫扬帆,乘势前行。


(文章来源于慈善公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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