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19 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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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配”的概念提出于20世纪90年代, 经过多年研究完善,于2019年10月由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磅推出。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直至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其提升到“基础性制度安排”高度,由此引发学界热烈讨论,并迅速跨越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诠释范畴,以“剥洋葱”的方式向着第三次分配核心本质、制度设置与实践细节等方面层层递进,不断深化,渐成一张关于第三次分配的“网络图”与“操作手册”,使更多慈善领域实务工作者及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第三次分配对于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现实意义与未来价值,了解了关于第三次分配的具体实操方式方法。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中,特别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慈善事业的认识高度和重视程度,加快完善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制政策体系,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精神褒奖力度,以使这项有益于国、有助于民的社会事业能够得到大发展。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认为:中国在改革开放后解放生产力的过程中,已经看到这方面与世界上其他经济体有共性特征,即随着老百姓实现温饱和全面小康,将产生越来越多的中产阶层和富足人士,其中很多先富起来的人有能力给别人以资助,越来越多的人将更加看重公益慈善这个概念,并参与实践。特别是在明确地把共同富裕认知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中国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和意义就更加值得高度重视。
就健康推进第三次分配的核心要素,南都公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徐永光认为,“自愿”和“透明”是第三次分配健康推进的命脉。第三次分配的财产使用,要让公众一目了然,要把社会信任作为第三次分配的生命线,才能保证这项制度的顺利推进。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具体谈到发挥税收对参与第三次分配的激励作用。他认为,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征收遗产税以及其他的直接税;另一方面,只要投身社会捐赠,那相应地就要减免税负。一征一减,等于是国家送给财富家族的两个“礼物”,既有利于教育后代,形成努力奋斗的家风,又能利用资金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